- · 《艺术大观》收稿方向[05/28]
- · 《艺术大观》投稿方式[05/28]
- · 《艺术大观》征稿要求[05/28]
- · 《艺术大观》刊物宗旨[05/28]
一、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,来稿的文字复制比(相似度或重复率)必须低于用稿标准,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;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,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;未一稿多投。 二、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,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。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,可自行处理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 三、来稿经审阅通过,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,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。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。 四、一般来说,4500字(电脑WORD统计,图表另计)以下的文章,不能说清问题,很难保证学术质量,本刊恕不受理。 五、论文格式及要素:标题、作者、工作单位全称(院系处室)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注释、参考文献(遵从国家标准:GB\T7714-2005,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)、作者简介(100字内)、联系方式(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)。 六、处理流程:(1)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(2)我刊初审周期为2-3个工作日,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,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;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,稿件可自行处理。(3)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,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。(4) 杂志出刊后,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。 七、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:(1)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,属原创作品(包括翻译),杜绝抄袭行为,严禁学术腐败现象,严格学术不端检测,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,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。(2)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,除另有说明外,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不代表本刊观点。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。(3)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,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。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,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,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,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。(4)作品在《文教资料》发表后,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。(5)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、翻译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《文教资料》杂志社。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,不再征询作者意见,并且不再支付稿酬。 九、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,或邮寄编辑部,勿邮寄私人,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。
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自主课题“基于AR技术的京剧
作者:网站采编关键词:
摘要:2021年3月6日,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自主课题“基于AR技术的京剧艺术表现研究”于通州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举行了结题会。 与会人员观看了课题成果之一“AR实验京剧片段《真假美猴王》
2021年3月6日,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自主课题“基于AR技术的京剧艺术表现研究”于通州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举行了结题会。
与会人员观看了课题成果之一“AR实验京剧片段《真假美猴王》”的演出。数字艺术部有关同志从课题申报、科研进展、科研成果等方面介绍了该课题开展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。该课题聚焦AR增强现实技术,选取京剧“真假美猴王”表演片段,集合VR、动作捕捉等技术,使剧中“真猴王”与“假猴王”成功实现了即时互动,对戏曲表演进行了AR特效增强,拓展了京剧演出现场的艺术表现力,在国内属首次尝试。
专家组肯定了该课题取得的成果,一致认为该课题立意巧妙、技术路线与研发思路明确、逻辑清晰,最终的表演环节中演员、音乐、现场视效配合高度契合,实现了互动媒体技术对京剧表演的有效增强与表现,该课题符合结项标准,同意结项。建议在今后的研究中,进一步增强艺术细节的刻画与表现,更多地探索多场景应用与实践路径,将创新技术与舞台实践深度结合,推进戏曲艺术的创新与传播。
【来源: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】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 邮箱地
文章来源:《艺术大观》 网址: http://www.ysdg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2/771.html